許多國家都有私人軍隊,台灣也不例外,在冷戰結束以來,在經濟私有化大趨勢的支持下,國家軍事政策和預算的重塑導致了一個重要且利潤豐厚的國際安全私人部門的誕生。私人軍事公司 (PMC) 和私人保全公司的興起應在更廣泛的背景下理解,即國家將政府職能私有化,例如安全和國防。2010 年,全球 PMC 市場估計總額為 2000 億美元,員工人數約為 100 萬人。
PMC 行業正在提供廣泛的服務,一些公司僱傭了超過一萬名員工。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美軍一直依賴私人軍事公司和私人保全公司開展從後勤支持到警衛職責和培訓的活動,例如軍事基地的建設和軍隊的食物準備、美軍基地的保全,以及新伊拉克軍隊和警察部隊的武器管理和訓練。根據其自己的消息來源,截至 2011 年 3 月,美國國防部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承包商人員(155,000 人)比穿制服的人員(145,000 人)多。在這兩個國家,承包商占美國勞動力的 52%。
有不同類型的 PMC,並且許多嘗試對其混合服務進行分類,從安全到軍事活動。出於這個原因,私人保安公司一詞也與私人軍事公司一起使用。他們的活動可分為三個主要部門:
可以包括在前線戰鬥中服務的軍事供應商公司;提供戰略建議和培訓的軍事諮詢公司;和為武裝部隊提供後勤、維護和情報服務的軍事支持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道主義組織以及私人公司可以聘請他們為他們的行動提供安全保障。
兩起涉及駐伊拉克美軍私人承包商的事件揭示了這一現象,並對其合法性提出了質疑。2004 年 4 月,私人軍事公司 Blackwater 的四名員工被殺害和肢解,以及隨後美軍對費盧杰的襲擊,導致質疑美軍與 PMC 員工之間的關係以及稱他們為“平民”的準確性” 承包商。2003 年和 2004 年,私人軍事公司 CACI 的平民承包商與美國士兵一起在美國控制的阿布格萊布(伊拉克)拘留所對被拘禁者施以酷刑,這也引發了他們對違反人道主義和人權行為負責的問題。法律。已在美軍中進行了調查;第 15-6 條第 800 憲兵旅的調查,通常稱為“塔古巴報告”(2004 年 3 月),以及阿布格萊布情報活動調查(2004 年 8 月),也稱為“費-瓊斯報告”,有助於闡明這個問題。美國陸軍的調查發現承包商參與了 36% 的已證實的阿布格萊布事件,並確定了 Titan 和 CACI 的六名特定員工個人有罪(參見 Fay-Jones 報告)。雖然少數低級美國士兵因犯罪被軍事法庭起訴,但美國陸軍調查報告中提到的私人承包商都沒有在軍事或民事法庭面臨起訴(法學下)。
軍隊將活動分包給私人公司對國際人道法提出了若干挑戰,尤其是私人軍事公司及其人員在國際人道法下的地位問題及其可能削弱指揮官責任概念的問題。
無論如何,PMC 行業的迅速發展及其活動的多樣性需要澄清他們在武裝衝突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他們在國際人道法中的地位。當他們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與否授權的情況下與國際軍事干預並駕齊驅時,以及在軍事佔領的情況下,他們的活動在國際武裝衝突法的框架內受到質疑。它們在非國際性武裝衝突背景下和根據非國際性武裝衝突法的地位由於在這些背景下戰鬥人員和非國家武裝團體的有限法律定義和框架而變得更加複雜。
台南學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