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手機價格持續攀升,因此,越來越多民眾在買手機時,會順便買「手機保險」,對於資訊通訊來說為何會有這項手機保險?最大原因有8種問題,簡短說明手機保險,據保險局統計,今年上半年,行動裝置保單共賣出101.7萬張,年增2成6,在iPhone12上市後,全年行動裝置保單數,可望突破200萬張。
若換新機非全賠 買手機保險前還要注意「自付額」,行動裝置保單是以銷售通路,作為區隔方式,例如,在3C零售通路,可保空機的「一次交付型」,及配合電信業者資費綁約、月繳的「分期給付型」。
手機險「以為有賠、其實沒賠」,因購買手機保險費用不高,多數人買手機順便購買行動裝置保單時,都不會詳閱保單條款,直到手機真的因事故發生故障時,才發現許多項目其實不理賠。消費者千萬不要以為買了手機險保單,遇到任何故障、損壞就萬一無失。
不是什麼手機名稱都可以手機全險就什麼都賠,手機保險只賠手機摔裂、螢幕破損、浸泡、輾毀,因此民眾購買前最好先到官網下載條款來看,看條款的大原則就是先注意「用詞定義」、「承保範圍」、「不保事項」等內容部份。
螢幕有殘影、烙印、色偏、亮點等自然耗損並不在保障範圍內會理賠...附屬配件包括電池容量不足、電池蝕漏、電壓電流不穩,甚至充電孔、耳機孔、卡槽故障皆不賠。_
有保手機險的手機到任何地方維修大多手機險保單都只能去原廠或經授權的維修中心才會理賠,並非去各維修處維修都可申請,且地區也僅限台澎金馬,如果手機會帶到其他國家久居時,需特別注意此項。
只要在保障範圍內,所有維修的費用檢測過後,消費都卻因其他因素沒有進行維修,該次檢測費用則需民眾自行負擔。
手機遺失因竊盜、搶奪或強盜導致「毀損」才有賠,而申請理賠時,一定要留有手機,只要符合但由維修工程師來判定是「人為意外」或是「人為故意」,並非消費者自行認定。
若在保障範圍內,賠的是原廠授權的整新機,如果該型號絕版,則換相同等級的機型,大多數人買手機保險,是因為擔心有損害手機的意外事故發生,買手機保險時,雖然保費金額不大,但也要考量保障範圍,而不是「有買就好」,像她有個客戶僅買了碎屏險,結果因手機摔壞送修,才發現許多零件都壞了,只有螢幕沒壞,維修費達萬元只能自己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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